中法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8月17日生效
标题:中法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正式生效:深化经贸合作与人员往来的重要一步
副标题:为两国公民境外驾车出行带来便利,促进警务合作与文化交流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记者任沁沁报道。今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中国与法国正式签署了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这一协议将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该协议的签署和实施,将为中法两国公民的境外驾车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同时也有望促进两国在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以及警务合作方面的深化发展。
根据协议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法兰西共和国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国家不超过一年的公民,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临时进入法国的公民,可以凭中国驾驶证和翻译件直接驾车,无需换证;临时进入中国的法国公民,则可以持法国驾驶证和翻译件换领临时驾驶许可,免予体检和考试。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公民或常驻人员,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这一政策对于留学生同样适用,双方给予对等优惠政策。
该协议还包括对互认驾驶证准驾车型的规定,包括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和摩托车等。这一举措将直接惠及在法华侨华人以及两国在对方国家旅游、留学、务工、探亲等人员。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已经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行协议各项规定,确保互认换领工作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开展。也提醒驾驶人在对方国家驾车时,遵守所在国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通行规则,保证安全驾驶。
据了解,我国此前已经实现与阿联酋、比利时等国家的驾驶证互认换领,并与塞尔维亚签署了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下一步,公安部将会同外交部等部门,进一步扩大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互认换领驾驶证的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的国际认知认可度。
这一协议的签署不仅为在法华侨华人以及其他中法两国公民在境外驾车出行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是中法两国在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以及警务合作方面深化发展的重要体现。通过扩大驾驶证的互认换领范围,将进一步加强我国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