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醉酒者口交不算强奸美国最新法律
【奇事网报道】近日,俄克拉荷马州一个法庭就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案件作出了有争议的判决。这一报道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个案件发生在塔尔萨,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第二大城市。两名高中生,一个17岁的男孩和一个16岁的女孩,在停车场饮酒后发生了争议。男孩在女孩醉酒昏迷的状态下与其发生了性侵害。女孩在事后被送往医院,并检测出高浓度的酒精含量。在医院,女孩指控男孩对她进行了非自愿的性侵行为。
这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却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公诉人指控男孩强迫,但案件被法官驳回。在上诉法庭的裁决中,维持了原判,并宣布法律不能适用于处于醉酒昏迷状态的受害者。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的批评,被一些社会活动家和法律专家称为“疯狂”的,是将被的责任推给受害人的表现。
俄克拉荷马州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在醉酒或昏迷状态下遭受的性侵害被定义为。在这个案件中,法庭选择了适用关于非自然性行为的法律条文,认为该条文并不包括因饮酒导致的无行为能力情况下的强迫侵害。
判决的具体条文指出:“在被害人是如此醉酒以至于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发生的行为不包含在强迫非自然性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内。我们不会为了给一个人定罪而扩大法律条文的原意所规定的适用范围。”
塔尔萨县地方检察官Benjamin Fu对这个判决感到震惊。他认为这个判决把所有过错归咎于受害人,让她们需要为自己的醉酒行为进行辩解。他强调,一直以来的理解是,强迫这种非自然性行为的定义是在被害人因醉酒而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强迫进行的侵害行为。
一些专家指出,这次判决为立法者敲响了警钟,表明俄克拉荷马州的法律需要与时俱进。他们表示,虽然州内有单独的法规保护醉酒受害人免受某些性侵害,但这次案件的情况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这也可能为其他类型的性侵害打开了方便之门。
近年来,美国许多州已经根据现代社会文化的变化修改了关于的法律条文。重点已经转向保护个人的性自主权,而不是捍卫性道德。在这个案件中,被告的辩护律师Shannon McMurray表示,控告男孩强迫非自然性行为是错误的,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男孩是强迫女孩进行非自愿性行为的。
目前,这个案件已经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反思。人们都在思考如何在保护个人权益和尊重法律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件,将引发更多关于性侵害、法律和社会道德的思考和讨论。司法女神朱蒂提亚的裁决。
检察官Benjamin Fu对于这一判决深感“荒谬”。他积极呼吁议员们重新审视并修订相关法规,对此次判决表示强烈的不满。他强调,尽管上诉法庭决定不将此案例作为判例报告,但在俄克拉荷马州的其他类似案件中,辩护律师已经开始利用这一判决中的条款为被告进行无罪辩护。
他悲愤地表示:“这无疑是雪上加霜。性侵受害者最大的恐惧就是他们所承受的痛苦无法得到他人的理解。当那些聆听他们悲惨经历的人,不仅无法感受到他们的痛苦,反而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自身的行为时,对他们的伤害更是深重。”
这一判决引发了公众对于司法公正性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人们纷纷质疑,为何在性侵案件中,受害者的遭遇会被质疑,甚至被指责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不幸的发生。这种对于受害者的二次伤害,无疑是对正义的一种背叛。
检察官Fu的发言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共鸣。许多人对他的呼声表示支持,认为这一判决不仅是对个体的伤害,更是对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扭曲。他们呼吁,应当保护受害者的权益,确保司法公正,避免将责任归咎于无力抵抗的受害者。这一事件也提醒我们,应当推动社会的进步,让每一个人都能在遭受侵害时得到公正对待。